曾經在美國的學前學校教兩歲班的小孩,對當時仍無孩子的我來說,面對小朋友間的糾紛,實在是束手無策,只得機靈地看班導師如何處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好啦,不消一分鐘,便有狀況啦!一個小男孩搶了小女孩的玩具,小女孩哭了起來,導師不緊不張地說:「去搶回來啊!坐著哭沒有用,自己去搶回來,如果你還要玩的話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哇!這對我們這些在“禮儀之邦”受教育的人來說,實在是一大挑戰!通常我們都覺得,應該先叫搶玩具的人還玩具給小女生,而不會叫被搶的人自己搶回來,畢竟“搶”這個動作,似乎是不對的。然而,結果通常是:小男孩不願意還玩具,而小女生也不敢搶回舊玩具,剛拿到的新玩具沒多久又被搶走了,小女生呢?只好再哭起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當時我並沒有採納前輩的做法,而一味地以“和解”為處事原則:哄騙脾氣較溫和的一方玩別的玩具來避開僵局。幾週後,個性較強的便越來越會自救,搶回玩具、打回去、咬回去運用自如,也從來不哭;但是個性較溫和的孩子,便整天以淚洗面,偶爾玩玩沒人要的玩具,甚至原本已經會自己大小便了,極度的不安全感下,讓他又退回嬰兒期。

我呢?只能覺得很抱歉,實在沒能力又要換尿布,又要照看能自己上廁所的孩子,好不容易輕鬆下來,可以跟十一個兩歲的孩子坐下來講個故事,故事還沒開始呢,哭聲一起,又要忙著救火了!當時真是一方面希望馬上離開這個鬼地方;一方面也暗暗發誓,以後自己有孩子,絕對不送到幼兒園這種殺戮戰場來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了,一準備懷孕,就名正言順地辭了工作。直到女兒出生,有天,一歲半的女兒玩具被好友大三個月的兒子搶了,女兒反手便打,當時對做媽媽的我來說,第一個反應便是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不可以打人喔,你要說“哥哥不要搶玩具”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沒想到女兒學得真快,過幾天,同樣的情形發生時,女兒不再打人了,但卻以尖叫伴著一疊聲的“不要搶玩具”抗議。想想,只要不打人就好,便任由女兒尖叫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女兒二十一個月時,帶她去找我大學時代的同學玩。同學有個剛滿兩歲的兒子,才一會兒功夫,便聽到女兒大哭!是小男生推了女兒一把,小了一號的女兒跌坐地上,馬上哭了起來!兩個媽媽,一個關小孩處罰,另一個直安慰沒關係,要孩子別哭,哥哥只是想跟妳玩,不小心推倒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然而,一陣子後,被放出來的哥哥,也許以為這會哭的東西挺好玩的,於是如影隨形地跟著她,女兒被嚇得直叫:「走開走開,不要弄妹妹!」而且哭著要媽媽解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和同學不堪其擾後,各自告誡自己的孩子︰一個不要惹妹妹,一個不要老哭,打回去就是了!可是幾分鐘後,我那被“教育”得很好的女兒,還是哭著要我拯救她!我順手拿起自己的外套說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牽牽抱著媽媽的服服,就變得很勇敢了,對不對?牽牽不哭,哥哥打妳,妳就打哥哥,他就不敢再打妳了,好不好?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女兒含淚說好。我和同學繼續在廚房弄飯菜,當哭聲再起時,同學要我不要再插手,否則女兒永遠以哭來求救,而不自救。我想想也對,媽媽不可能保護孩子一輩子的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是當女兒哭到上氣不接下氣,慘狀可怖時,我還是心疼地過去抱女兒解圍,跟她說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媽媽不可能一直在這裡,對不對?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女兒雖然懷疑,還是抽噎著給媽媽一個順從的答案:「對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那,如果哥哥打妳,牽牽要怎麼辦?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躲到媽媽肚肚裡,睡覺覺。」因為我曾告訴她,小時候是住在媽媽肚子裡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不對,如果哥哥打妳,牽牽要怎麼辦?」我再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一直哭一直哭!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不對,如果哥哥打妳,妳就要打哥哥!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牽牽不敢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牽牽敢!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牽牽不會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牽牽會!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牽牽害怕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心疼地擁著女兒,想著,怎麼會這樣呢?我們的教育方式真的錯了?“和解”不能解決問題,只會造成孩子膽怯的心態;保護過多,更加重他們的依賴感。我們要教孩子的,是不是應該是一個能自己保護自己,解決自己困境的勇敢態度?而不是一種息事寧人的心態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女兒的哭,似乎讓我看到了長久以來,中國人找靠山、比來頭的行事包袱,一代一代的惡性循環下,什麼時候才能解脫呢?難道總要等到有一天,孩子和我們一樣糾纏於人事是非中,我們才能終於了解,中國人溫馴的姑息態度,其實就是當時息事寧人的結果?而西方人勇往直前的法理精神,才是真正成就一個法制社會的關鍵嗎?

(發表於台灣日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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