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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記得第一次到美國的餐廳用餐,美國朋友付帳後,幫我算出該我付的一部份,我在十分訝異下掏出錢,臉上強忍住痛苦的表情回家。一進門,馬上抓出計算機,整整比價目表多出百分之二十三,多可怕啊!怎麼都想不出這百分之二十三是怎麼來的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處跟其他元老級的朋友打聽,才知道百分之八是稅,剩下的百分之十五則是小費。小費要這麼多啊?是的,只要超過五個人,百分之十五的小費是餐廳自動加上去的,儘管那些服務生所做的服務只是上菜、加水、收盤子,甚至有的服務生上了菜後,就躲得不見人影,直到送帳單來!至於少於六個人呢?那就可以自由給小費啦!但是,百分之十是跑不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若是覺得實在沒有被服務到呢?比方有一次等上菜等了近一小時,火爆脾氣的我氣得要奪門而出!平常血氣方剛的先生,這時卻按住我,說先去廚房看看。餐畢,我不肯留任何小費,先生卻以「不太好吧!」留了一塊錢意思意思。更有甚者,像去自助餐廳,得自己拿菜、拿水,只差不用自己收盤子!這種要給小費嗎?偷眼看看鄰近的美國人,有給的也有沒給的;若和比較“紳士”的朋友同席,總是一句「不要讓美國人笑我們不懂禮數!」哇,一頂大帽子扣下來,只好乖乖奉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直到去年參加旅遊團,才讓我隱隱覺得,我們台灣人是有點大方了些。那是一個加州華人開的旅行社,和我們同行的,是一群來自各國的語言學校學生,由學校的美國人老師,帶來參加三天兩夜的優勝美地之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路上不僅換雪胎就耽誤了整整半天;遊覽車裡的廁所更是臭氣沖天;為了趕路,中午的午飯居然由導遊在沒有預先知會下,停在一家速食店,幫每個人點相同的餐!原以為是導遊請客,等吃完,每個人都在訝異下付錢離去;再來呢?住的雖是不差的旅館,卻早早被旅館人員告知,由於是團體優惠住宿,隔天免費的早餐無法對我們提供!此時大家都倍覺侮辱,好似次等公民!偏偏導遊又在此時說,旅行社為了省錢,只買了一輛車的國家公園通行證,迫使我們必須夜上優勝美地!隔天好把車換給另一團上山!氣憤之餘,我們加入美國老師的陣營,跟導遊抗議。幾經和總社老闆通話,才終於爭取到隔天不換車的充分旅遊安排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然而,車子的情況繼續惡化。先是冷氣不冷,再來連廁所都禁止使用,並且未事先告知,我是第一個受害者!當時,摸索半天,好不容易找到廁所的電燈開關,正準備關門解決,車子突然靠邊停下,韓籍司機怒斥要我出來,說是壞了不准使用,導遊在一旁安慰“快到了”。這一忍,又忍了兩小時!等到了旅館,我已是四肢無力,也使不上力了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種旅遊,還需要給小費嗎?這個大陸籍的導遊可聰明了,他先來一番一般給小費的公定價格:導遊一天三元,司機兩元,三天共每人應給十五元,但是呢?大家可以酌量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正當大夥一陣錯愕之際,導遊已踱步到每個人座位前收錢啦!我和先生眼觀四面,耳聽八方,希望能聽到些埋怨之聲。果然,美國老師首先發難。他一面要學生依自己的意願標準給小費;一面要求導遊把麥克風給他,讓他解釋一下真正的“美國小費制度”,這內容可有趣啦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他說,他從沒見過主動來收小費的情形,通常,導遊在謝過大家惠顧後,會把自己的帽子傳下去,旅客依滿意程度給小費。當然,更沒有所謂公定價格一說,他自己呢?基於不甚滿意,只願給五元!真是大快人心,謝謝這位坦率的美國人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還有一次,陪先生去開學術會議。系上許多教授都出席了,晚上餐廳安排德州牛仔現場演唱,大家一邊吃飯一邊聽歌,我和先生則心上忐不安,不知等會兒要不要給小費?於是慫恿先生問鄰座的老教授,那老教授一付不解的表情:「為什麼要給?這是餐廳提供的服務之一啊!況且,參加會議時,就已繳了所有的費用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們繼續引開其它小費問題,老教授則笑笑回答:「小費一開始是給有特別好服務的場合,比方住旅館時,服務生幫你取來應急的外套,否則是不需要給小費的,沒有人規定一定要給。現在呢?大家都忘了小費的用意,給得普遍反而得不到應有服務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那麼像自助餐的場合呢?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那我是不給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哈!這實在是正中下懷!以後要考慮的應該是,要不要給小費?而不是要給多少小費?

 

 (發表於世界日報)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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