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片來自 Herald-Mail
按規定,最後一輪拼對者要再加拼一個字才算優勝,哪個字呢?bouffant。不幸的是,那位別著幸運號碼七的女孩拼錯了!現場鴉雀無聲,這下怎麼辦呢?我轉頭看凱,他也轉頭跟我面面相覷,然後又抓出錄影機。
「請晉級最後一輪的三號同學再出場。」哈哈!牽牽敗部復活!繼續比賽。
然後就開始了一連串更艱難的字,有時兩人都錯,評審就宣布新的回合開始;有時一人對,但是無法再拼對一題,新的回合又再開始。這期間,牽牽看來越來越輕鬆,麥克風被她往下扳得低低的,拼錯了就笑笑進後台;拼對了又可以站到台前,身體微傾,對著麥克風,兩腳左右拐著那雙穿不慣的黑包鞋。
那名長捲髮、比牽牽高一頭一肩的女孩就不同了,她開始扯衣角,臉色越來越憂鬱,因為高,得低頭答題,長髮遮住半邊臉,拼錯的題數越來越多。
牽牽雖然沒能連對兩題,但是局勢已經開始扭轉,她總是能至少拼對一題,讓對手緊張。如此進行到第十六回合,觀眾已經累壞了!每聽到一個怪字就唉聲四起,因為拼對的可能性實在不高。
怪字有哪些呢?很認真的凱做了紀錄:vagary, harbinger, apoplexy, odoriferous, tectonosphere, arpeggio, Bismarck, exuviate, scrivener, pauperitic,這些字是牽牽的,對手的字凱沒有紀錄。
主考官也很疲累,開個玩笑說:「有沒有人願意幫忙叫披薩啊?」可是出題的字還是很難,對手女孩又拼錯了,她從第五回合開始,就沒再拼對過,再換牽牽。
「f-u-g-a-c-i-t-y。」牽牽終於又拼對一題!觀眾用力鼓掌,大家都希望趕快結束這場近一小時的比賽。
再一個字!我把相機對好,從小螢幕裡看到牽牽轉身,問字義,再問例句,然後緩緩拼出:「a-u-r-i-f-y。」
「It’s correct!」信不信?牽牽贏了!我的女兒贏了耶!她拿到那座大獎盃!我很想站起來大叫,可是左看右看,大家都只是坐著鼓掌,我側過身,小聲跟凱說:「嘿嘿,你們美國人都去撞牆吧!」
凱手持錄影機,不慌不忙回嘴:「牽牽不是“我們”美國人嗎?別忘了,她可是在美國出生的喔!」
我的反應當場當機,只能乾瞪眼!那就專心拍照吧!美中不足的是,頒獎人沒讓她站到最前面,我的老爺相機充電又很慢,來不及拉鏡頭,居然沒拍到領獎的近照!
中場休息的時候,地方報的記者來拍照訪問:「恭喜了,我知道妳很累,可是能不能請妳再拼一個字,請問大名怎麼拼?」
牽牽笑著拼出來。
「請問妳每天花多少時間準備這次比賽?」
「不多吧。」
「大概準備了幾天?」
我已經忘了,牽牽也忘了,沒人回答,凱代答:「大概兩星期吧。」
「妳喜歡拼字嗎?」
牽牽搖頭。
記者有些訝異,不過也馬上換另一個問題:「那妳喜歡看書囉?」
「對。」
「喜歡看哪一類的書呢?」
「奇幻想像類。」
「好,謝謝妳。」記者轉向凱和我,也要了我們的名字,母以女貴,我也要上報了!
實在很想再留下來看八年級的比賽,可是得送女兒回爸爸家,只好放棄。喔,贏的感覺真的好棒!即使贏的人不是我,家裡有好消息的感覺真好!很難置信,像夢一場!
凱問牽牽:「妳怎麼會拼最後那個字?妳怎麼知道是au開頭,不是ou?」
「我問了意思,知道跟黃金有關,哈利波特的故事裡有跟黃金有關的情節,Au就是黃金,我就想應該是au開頭。」好聰明的孩子!
「嗯,妳很聰明,可是啊,我們得開始訓練妳的應對能力…」凱真是講到重點了,剛剛記者訪問的時候,牽牽不只回答地非常簡短,還很小聲,沒有電視上常看到的美國人,拿到麥克風就能“謝謝大家,我今天能獲勝,都要感謝…”那樣侃侃而談。
凱手握拳頭,假裝拿著麥克風說:「剛剛記者要妳拼出名字的時候,妳應該要先清清嗓子,“欸,嗯,慢點慢點,現在拼一個字收二十元!喔,妳剛剛要我拼哪個字?”懂嗎?」
「叔叔!別開玩笑!」
「看樣子妳會常上台了,這台風?沒跟妳開玩笑,站要站挺,講話聲音要從肚子出來,再來呢?要有禮貌,問完問題得說謝謝。」
「可是早上你說不用站太直,肩膀要放鬆。」
「對啊,要站自然一點,可是也不能駝背,腳又動來動去…」
「好啦!」
「回答問題也不要只有一個字,多講一點…」凱對牽牽笑笑:「等妳從爸爸家回來,帶妳去買個禮物!」
「喔耶!我可不可以也選一個小的?」原本坐在旁邊打瞌睡的妹妹突然醒過來。
電子報當晚就出現了這則新聞,報紙則是隔天刊出。八年級的賽程和七年級一樣順利,只有四回合,獲勝的也是公立學校的學生,將代表本郡參加五月份在DC的全國比賽。
報上特別用副標題突顯六年級的激烈競賽,並且多刊一張牽牽的照片,除了每位優勝都有的特寫之外,額外的那張是比賽時的鏡頭:牽牽站在麥克風前拼字,背景是另一名女孩支著頭、坐著等待結果的落寞對比。記者對焦牽牽,讓那名女孩失焦,一張簡單的照片裡,透露出兩種情緒,非常傳神的攝影技術。能有第二名其實已經很棒了,只是有關單位並沒有給特別待遇,送的是和最後一名一樣的獎牌,那名女生領獎時,哭得非常傷心。
同一天別郡也有拼字比賽,勝出者是個才十一歲的六年級生,別郡顯然是讓各年級混合競爭,推出的代表不限年級,美國地方各自為政的情況非常明顯。
我說:「其實很簡單,最後讓各年級的優勝者再比一次就好,選一個真正的冠軍…欸,你去寫個建議吧!」
凱敲敲我的頭:「Hey, don’t be a stage mom!(別把自己搞成星媽呀!)」
「有什麼不可以?難得有個讓人驕傲的孩子啊!奇怪了,美國人不是都很勇於表達意見嗎?」
「哪國人都一樣,太過了就不好。」
喔?這像印象中很會表現自己的美國人說的話嗎?感覺上很像中國人說的中庸之道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