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一直有一個問題欸…那…我們需要去投票嗎?那些選舉人票的投票人不是早就決定好了?最後他們還不是就投給自己喜歡的人嗎?我們幹麻還去跑那一趟呢?」
「還是要去投啊,那些選舉人票是要看民眾的投票結果,代表多數去投的,我們當然還是要去投票啊!」凱解釋。
冤枉喔,這個問題不是我問的喔,是凱爸問的。他今年七十五歲,從一九五三年開始投票,投了十三次,今年第十四次了,可是還是搞不清楚美國的選舉規則。
記得前面介紹過的總統初選嗎?因為民主黨初選激烈,還得開代表大會,讓各州代表辯論如何決定佛羅里達和密西根兩州的票數問題,可是希拉蕊不服,撂下一句話,民主黨代表大會見,為什麼呢?因為superdelegates這些超級選票,不用管民意,可以自行決定選誰!
這就是當初,兩名非傳統白人男性候選人激戰的情況,明顯地得花更大力氣得到支持,但是也間接地讓選舉變成全民運動,平常不關心政治的民眾,被初選歹戲拖棚下來,對選舉,也能略知一二了。
初選的計算規則各州各黨都不相同,最後的總統選舉呢?規矩雖然沒那麼複雜,可是也有兩州的算法和別州不同,Maine和Nebraska是以Congressional District Method,就是選區法來計票數,比方Maine有兩個選區,候選人如果贏了全州但是只贏一個選區,那他可以得一票再加兩票參議員的票,總共三票,必須票數在兩個選區都領先才能得四票;另一位候選人則得一票或是零票。Nebraska有三個選區,如果贏了全州但只贏一個選區,就得一票加上兩張參議員票;贏兩個選區得兩票加兩票參議員票;全贏才有五票;另一位沒贏全州的候選人,則視領先的選區數,拿到一或兩票。喔,好複雜!反正不是贏者拿到所有選舉人票。
而且呢?因為時差的關係,各州截止投票的時間都不同,最早截止的是印第安那州,不是因為她們的時差最早喔,而是她們東半部的州屬於Eastern time,六點就關門啦!西半部關門時間是七點,其他州大多則可以投到八點,喔,各自為政的情況,執行地真是徹底啊!
那麼,到底規則是什麼?記得初選時有所謂代表人票嗎?正式選舉時的票叫做選舉人票electoral college,有什麼不同呢?基本上是各州的眾議員人數加上兩票參議員數,就成了該州的選舉人票數,所以總選舉人票有五百三十八票。
所以,不是像台灣那樣一張張計算選票嗎?算是,也算不是,是的原因乃各州是依各候選人得票的高低,決定該州所有選舉人票屬於哪位候選人winner-take-all,比方說,馬里蘭州歐巴馬獲勝,那麼馬里蘭州總共有十張選舉人票都計在歐巴馬名下。
除了前面提到的Maine和Nebraska兩州例外。
那麼,如果有一州某位候選人只輸一票,全州所有選舉人票都要歸獲勝那位候選人嗎?沒錯,這就是跟台灣以全國總得票數來分勝負不同,也就是兩千年時,高爾贏了全國總得票數,可是卻輸了選戰的原因!
為什麼要定這樣的規矩呢?看起來很不公平啊,好像有點攏絡小州的感覺!是沒錯,這就是美國聯邦州的精神,否則什麼事都讓人口多的大州決定了,小州乾脆獨立算了!
那大州都讓小州也不公平啊!也沒有這樣啦,因為眾議員的數目就是依人口決定的,大州的眾議員數多,小州的眾議員數少,所以最後大州的選舉人票也比較多。
那為什麼各州不按得票數分配選舉人票呢?因為,想像一下,在聯邦的理念中,每一州就是一個獨立的運作單位,所以每一州應該要做一個決定,決定誰是百分之百該州希望的總統?而不是哪位候選人在該州有多少得票率。這樣看來,好像還滿有道理的。
那麼,再一個問題:所謂選舉人票是人還是票呢?都算吧,是人投的票。就是說,開完票以後,那些選舉人要宣布自己那一張代表票給誰,所以凱爸的問題就出現了!當初希拉蕊不是說了,代表票沒投Roll call之前,什麼結果都會發生!理論上是如此,上次就有一票投給Edwards。但是一般呢,這種情況不會發生。兩黨選出的選舉人就像黨中央的榮譽代表一樣,因各種原因被餽贈這個榮譽稱號,十一月四日民眾投票後,十二月十五日這些electoral college才象徵性地去DC投票,感覺上像是慶功宴,不會有人倒戈的。
再一個假設性的問題:如果得票數相同,都是兩百六十九票呢?那麼每州一票,總共五十票,就由該州眾議員決定哪位總統候選人當選;副總統則由參議員決定,每州兩位參議員各投一票,總共一百票,選出副總統,所以正副總統可能變成不同黨派。
如果又平手呢?就一直投到明年一月二十日總統就職日,還是平手的話,對今年的民主黨來說就很慘啦!因為現任副總統可以對副總統候選人投上一票,tie-breaking vote,想當然,錢尼一定投給自己人,共和黨的Palin就會當選副總統,眾議院還是選不出總統的話,Palin就升格成總統啦!
太可怕了!這位很愛眨眼睛的阿拉斯加州長,會成為美國總統嗎?不要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