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hoto of Hospice of the Panhandle - Kearneysville, WV, US.

四個月後,聖誕節到了,我讓婆婆跟舅舅、舅媽、小姑小叔們視訊,在我這個不是醫療專業的人看來,婆婆情況沒變,除了有時因為藥劑太重嗜睡,有幻聽幻覺;一樣自己能坐輪椅在走廊逛,我也照樣推婆婆出去曬太陽,有一次婆婆還要我推她在外面繞了一整個病院大樓,說,這不是醫院啊,這像是療養院〈Nursing Home〉。

我想起那部『我很在乎』的電影,讓我背脊發涼,小姑不僅是法定代理人〈Power of Attorney〉,也是婆婆的Medical Power of Attorney,有權處理資產以及醫療事宜,可以透過家醫,讓婆婆永遠留在安寧病房,不得下床走動,肢體漸漸萎縮,食慾下降,當然永遠沒辦法出院!

重點是,不讓婆婆知道自己住的是臨終安寧病房,以為身體好一點可以出院,而且不讓婆婆知道房子已經上市,永遠回不了家,藉口說是婆婆自己無法對資產和醫療做正確判斷,所以可以幫她做主,這不算欺瞞嗎?

四月,婆婆89歲生日,我做了餅乾,婆婆已經住院10個月了。

我推著婆婆進餐廳,冰箱裡有小叔特別寫上婆婆名字的無麥麩冰淇淋,婆婆很開心地吃了冰淇淋、四片餅乾,喝完一整瓶薑汁汽水,似乎又餓又渴。

「護士她們把水弄得我無法用吸管吸。」

我記得小姑說婆婆最近喝水嗆到,所以要把水弄稠,可是那水濃到整杯水變成果凍!難怪婆婆沒辦法吸起來。

我跟前台護士問,「可以不要弄那麼稠嗎?她沒辦法吸,好像很渴。」

「好,我們會慢慢調整。」

回家後,接到小姑第四次電話:「我媽媽有幾次嗆到妳都沒看到,妳也沒辦法整天陪她,這些都是醫生的專業指示,請別隨便干涉;還有,我媽現在咀嚼有困難,不能讓她吃固體食物,所有食物都要打成麵糊,請別再給她餅乾。」

「可是她吃得沒問題啊,而且是她的生日,連蛋糕都沒有?」

「我知道,但是為了她的安全,我們也都很傷心,萬一嗆死,妳有辦法負責嗎?請別再加重我們兄弟姊妹的心理負擔。」

隔週,我特地買了嬰兒水梨罐頭和巧克力布丁給婆婆。

「這些好吃多了,不像護士給我的那些黑黑的噁心東西,根本不知道是什麼?」婆婆說。

一位看似護士長的男士進來:「我可以跟妳講一下話嗎?」

我隨著他走出病房,「妳好,我是護士長,妳婆婆的狀況每況愈下,她嗆到幾次,我們不能再給她固體食物,必須打成泥,水也必須弄稠,請尊重醫師指示,不要給她餅乾:還有,因為妳婆婆吃很少,我們現在不會定時給她三餐,但是會問她餓不餓?要不要吃東西?她如果說要,我們才會給她食物。」

「啊?那水呢?桌子離她很遠,她搆不到啊,可不可以請你推到旁邊,讓她可以拿到?我今天沒給她餅乾,桌上有一包餅乾寫她的名字,但不是我帶來的,我今天帶的是嬰兒罐頭,這樣可以嗎?」

「這我必須問看看。」

臨走前,婆婆問:「剛才是有什麼事嗎?我可以跟妳回家嗎?我很想看看房子。」

我哽咽:「護士說,為了安全,我不能載妳出去,還有,要記得,如果護士問妳餓不餓,要不要吃東西?妳要說好,不然她們不會給妳東西吃。」

「好,我會記得,謝謝妳來看我。每次妳來,我都可以從窗戶看見妳的車喔。」

「真的?那我進車子前會跟妳招手,我很愛妳,每次都很高興來看妳。」

到家後,收到小姑傳給群組的簡訊:「護士長要再跟妳談時,妳已經回去了;很顯然地,妳不願意遵守新規定,我很遺憾必須限制妳來看我媽,如果妳要去,必須有護士或是我弟弟陪在旁邊,避免妳偷餵我媽吃東西。」

我氣得發抖!

住在紐西蘭排行老二的小叔,跟我先生比較親,在凱過世後,幫我把凱沒油漆的飯廳重新粉刷,並且修了房子其它必須整修的部分。

我私訊他,「看見茱蒂限制我看你媽嗎?我哪裡做錯了?對我像防敵人,我何苦受如此對待?」

小叔已讀不回,幾小時後,小姑在群組回:「為什麼故意私訊我哥?有什麼不滿請直接在這裡說,從頭到尾妳都不願接受我媽失智的事實,我們已經為此很傷心了,妳還要把事情搞得更複雜?想要掌握大權?妳是不是在我大哥生病時也像現在處處決定他的死活?」

「請妳講話客氣一點,你們認識你哥比較久吧?所有事務所和家裡的事從來都是他一人做決定。我沒有不願接受事實,我只是覺得,為什麼跳過養老院?直接把妳媽送安寧病房?從去年到現在已經快一年了,如果可以像舅舅、舅媽那樣住養老院,不是比較有人性嗎?」

「妳為什麼覺得養老院比較好?」住附近、排行老四的小叔問。

「因為養老院有很多活動可以參加,也可以認識新朋友跟其它人有接觸,心情會比較好。」我答。

「任何時間妳想探視我媽,我都可以陪妳去。」小叔說。

「謝謝,但是我們上班時間剛好相反,很難配合。」我已經很心冷,不想再跟這家人有任何牽連了!

我想起凱曾經告訴我,「我這個大妹很自私,比方萬一妳掉下水,她只會在旁邊說,『喔好可憐喔,真是糟糕!』,她不會想辦法救妳。」

的確,這段時間,我見識了茱蒂的陰狠;但是其它兄弟妹妹怎麼也不管自己的老母親呢?

「他們各有各的事情在忙,也不是父母當初選的法定代理人,決定權小很多。」一位好友如此勸我,遠離紛爭吧,凱已經離開了,美國沒有長媳若母之說,我根本就是外人。

婆婆如此又活了五個月,我透過小叔,了解婆婆近況,並且跟婆婆通了一次話,是的,護士連電話都不讓我講。

「妳怎麼沒再來看我呢?」婆婆問。

「我,我多了一個工作,最近比較忙,對不起,但是我很愛妳,妳有吃東西嗎?會渴嗎?」我多麼想告訴婆婆,是小姑不讓我去看她啊!

「我沒胃口,也不想吃東西。」我悲從中來,只能在電話那頭掉淚。

十天後,婆婆走了,總共在臨終安寧病房住了18個月,跟醫生當初估計的兩星期到一個月相距甚遠!如此讓自己的母親傷心餓死,讓我非常心寒。

那年是2022年,Covid總算控制下來,然而,小姑沒有幫婆婆辦告別式,報紙的卟文出來,照理說會提到子女、女婿、兒媳,甚至兒孫的名字,可是,卻完全略過我的名字。

美國法定代理人和監護人的權力如此之大,讓我不解!婆婆的意願,想回家、想看看房子,可以被忽略?可以欺瞞婆婆,騙她說住的是醫院,身體好一點就能出院;騙她說房子並沒有被賣掉,這些是合法的嗎?

《The Guardians》那部在內華達州發生的真實記錄片,最後涉事的法官監護人、家庭醫師、律師、安寧病房負責人….全部被判刑。

然而,如果那個法定代理人是當事人在意識正常時,親筆指定的子女,過一段時日後,家醫判定當事人沒有正常能力來決定自己的生活起居,家醫可以因此不用跟當事人說,直接把權力交給法定代理人?如此是合理的嗎?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嗎?